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安徽省体育局、中国掷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政府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7月22日至28日,在安徽省颍上县举行。
四、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行业体协、地掷球协会,全国20个青少年掷球培训基地,中国掷球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院校运动队等。
五、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塑质地掷球:男女三人赛。
(二)大金属地掷球:分甲、乙两个年龄组进行比赛。
1、甲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乙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如各年龄组报名少于3队,则并组进行比赛。
4、比赛项目:男女准确拋击、男女单人连续拋击、男女双人连续拋击、男女混合双人连续拋击、男女双人赛、男女单人赛、男女联合赛。此外,甲组、乙组分别设男女团体总分奖。
(三)小金属地掷球:分甲、乙、丙三个年龄组进行比赛。
1、甲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乙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如各年龄组报名少于三队,则并组进行比赛。
5、比赛项目:设男女三人赛、男女双人赛、男女单人准确抛击。
六、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必须符合《地掷球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男、女各一支队伍,其中:
1、领队1名,教练2名。
2、塑质地掷球:男、女运动员各4名。
3、大金属地掷球:男、女运动员各4名。
4、小金属地掷球:男、女运动员各4名。
5、大、小金属地掷球比赛不能兼项。
6、每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每个大项中的2个小项比赛。
7、年龄要求:有关年龄规定在资格审查时以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为准。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员所有成绩。
8、相关人员需经正规医务部门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并携带人身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三)中小学生只能代表户口所在地和学籍所在学校参赛。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运动队所有比赛成绩。
(四)比赛中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否则,将取消该运动队所有比赛成绩。
七、竞赛办法:
(一)塑质地掷球:
三人赛:(团体赛)
1、种子队:按分组数及2018年全国青少年及大学生掷球锦标赛三人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入组进位;其余各队按报名顺先后分别抽签入组进位。
2、比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循环赛和淘汰赛的办法决出名次,具体办法以技术会议公布的为准。如参赛队少于3队,取消比赛。
3、决定名次办法:在各单循环比赛中,按胜负积分排列名次(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弃权的队或人每局得分为0分,其对手得该局的最高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两队间相互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净胜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净胜分亦相等,则相等各队间总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总得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总得分仍相等,则进行滚击小球比赛。
按下列方法掷球九次以决胜负:各队选1人掷球,分三次掷完;抽签决定掷球顺序。小球的位置:第一次在E线中点,掷三个球;第二次在开球点,掷三个球;第三次在B线中点,掷三个球。如果再次平局,小球再放到开球点上,各掷一球,直至决出胜负。
4、 比赛一局决胜负,预决赛每局均9分。控球时间30秒。
5、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塑质地掷球竞赛规则》。
(二)大金属地掷球:
1、单人准确抛击、单人连续抛击、双人连续抛击、男女混合双人连续抛击:
(1)按2018年全国青少年及大学生掷球锦标赛名次和报名顺序抽签决定上场顺序进行预赛;预赛前8名的队进入复赛;复赛排名1、2的队进入决赛决一、二名,复赛排名3、4的队并列第三名、排名5、6的队并列第五名、排名7、8的队并列第七名。
(2) 男子双人连续抛击先打第4点、再第2点;女子双人连续抛击、男女混合双人连续抛击先打第3点、再第1点。
(3)同分裁决:单人、双人连续抛击如分数相同,加赛2分30秒决出名次,如再相同,加赛1分钟直至决出名次;准确抛击如分数相同,则逐点进行加赛,先击中者获胜。
(4) 预赛为“0”分者不予录取。
2、双人赛、单人赛:
(1) 种子队:按分组数及2018年全国青少年及大学生掷球锦标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入组进位;其余各队按报名顺先后分别抽签入组进位。
(2) 比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循环赛或淘汰赛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以技术会议公布的为准。
(3) 决定名次办法:在各单循环比赛中,按胜负积分排列名次(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两队间相互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净胜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净胜分亦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得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得分亦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失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失分仍相等,则进行抛击小球比赛。
(4)每场比赛9分,限时30分钟,控球时间30秒。先得规定分者获胜;比赛时间到双方均未得到规定分,得分多者获胜;如分数相等,加赛一轮。规定时间到,正在进行的该轮比赛继续进行,决出胜负。
(5)比赛中由各运动队教练员执裁进行记录。
3、联合赛:
(1)比赛打6轮。
(2)种子队、比赛办法、决定名次办法等有关规定同双人赛、单人赛。
(3)比赛中由各运动队教练员执裁进行记录。
4、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大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
(三)小金属地掷球:
1、三人赛(团体赛)、双人赛、单人赛:
(1)种子队:按分组数及2018年全国青少年及大学生掷球锦标赛团体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入组进位;其余各队按报名分别抽签入组进位。
(2)比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循环赛和淘汰赛的办法决出名次,具体办法以技术会议公布的为准。
(3)决定名次办法:同大金属球双人赛、单人赛。
(4) 比赛一局决定胜负,每局11分,限时30分钟加两轮,如比分相等,逐轮加赛决出胜负。
2、单人准确抛击赛:按抽签序号进行预赛,预赛前四名的队直接进入复赛,预赛五至至十二名的队再进行一轮复活赛,复活赛前四名的队进入复赛;按复赛成绩排定决赛次序,决赛采取单败淘汰赛的方式进行。
(1)甲组:按照2010年最新审定的《小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比赛。
(2)乙组:从6米、7米距离抛击圆心点的目标球(大球):目标球出圈掷出球留在圈内得5分,两个球均出圈得3分,轻触得1分,无效击球0分。一组掷4个大球,每名队员每个距离各掷1组。
(3)丙组:从5米、6米距离抛击圆心点的目标球(大球):两个球均出圈得5分,轻触得3分,球落点进圈得1分,无效击球0分。一组掷4个大球,每名队员每个距离各掷1组。
(4)同分裁决:如积分相等,则加赛决出名次。
4、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小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服装:各队必须按照竞赛规则的相关规定,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塑质地掷球队的上衣必须有领有袖,否则,不准参赛。
八、技术官员:
仲裁、技术代表、赛事总监、正副裁判长、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掷球协会指派,人选另行通知。
裁判员人身意外保险由承办单位负责购买。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组别、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各组别、各大项团体赛前三名除奖励运动员外,可有1名教练员同台受奖,颁发奖牌和证书,1名教练员只能获得一个大项的团体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队将参赛报名表电子版按竞赛规程要求于7月10日前分别发送至:山东省阳谷县体育运动服务中心,传真:0635--2956002,电子邮箱:ygtwcj@163.com,联系人:崔敬13606356002。
2、比赛一经报名,不得更改。请注意报名时间,逾期不候。
(二)报到:
1、各队报到时,请带齐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健康证明、个人保险,以备检查。
2、塑质地掷球参赛队于7月20日到赛区报到,21日场地练习并召开组委会和技术联席会议,22日开始比赛。大、小金属地掷球参赛队于23日报到,24日场地练习并召开技术会议,25 日开始比赛,29日离会。
3、运动员报到酒店:(1)颍上县徽泰大酒店: 地址:阜阳市颍上县颍阳路860号 电话:0558-2833333 。(2)颍上县绿色港湾生态酒店: 地址;颍上县解放南路与南湖大道交叉口,电话:18325951777
4、裁判、官员接待酒店:颍上县金柏兰国际酒店:地址:颍上县政务南路与政务东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58——4177888。
5、提前报到需经赛区同意,经费自理。赛区联系人:秦 明 ,移动电话:18505513999
6、报名后未按时参加比赛的队,按弃权论。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器材:塑质地掷球由赛会提供,大金属地掷球、小金属地掷球由参赛队自备。
(二)经费:各队全部参赛经费自理,赛区食宿标准: 200 元/人/天。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掷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